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2013年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前到场。
二、答辩地点
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剑南大道北段590号锦尚西三路南门进入B栋教学楼)
三、答辩程序
1.笔答:答辩人员在8:30前进入教室做好准备,9:00铃声响后开始做题。
笔答时间:上午9:00—9:30
2.面答:笔答结束后,按照评委要求进行面答。
面答时间:上午9:50—12:00 下午 13:00—18:00(具体面答顺序按序列号依次进行)。
四、答辩须知
1.请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民办学校登录WWW.CDJYRC.COM《教师信息管理》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集中打印《中学高级职称评审答辩信息表》(打印后需加盖打印单位公章),并于11月7日(星期四)前通知并发放到答辩人手中。通过教育分中心申报的民办学校和个人由教育分中心统一打印。(对于申请免答辩人员也需打印,并由单位注明“免试”盖章后,由区县带队人员交其所在考场考官)
2.请来参加答辩的老师自备签字笔和2B铅笔;数学老师请自带圆规和三角尺和橡皮擦等工具。
3.请答辩人员在收到答辩通知后,确认答辩时间、地点、教室编号和座位号。并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身份证、答辩信息表提前半个小时(早上8:30)进场。
4.进入答辩场地后,答辩人员进入教室,在评委处凭身份证签到。
5.上午9:00准时开始笔答,笔答开始15分钟后未入场视为弃权。
6.完成笔答后,每个教室前5号到准备室备考 ,6——20号以后的人员进入休息室休息;20号以后的人员请迅速离考开答辩现场,请在13:00到校准备。
7.各区(市)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安排一名带队人员。
8.开车前来参加答辩的人员请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校门外。
五、答辩人员需要现场提交给评委的材料
1.所提交的发表论文刊物原件。
2.所提交的获奖论文及其证书原件。
3.所教班级序号排在第一的一个班的本学科作业本,高三教师若交“专题训练”只带学号在前15号的学生作业。
4.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所教班级及其相应的学生名单。
六、纪律要求
1.答辩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答辩现场。
2.集中笔答时答辩人员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不得交头接耳、偷看他人答卷或将答卷给他人抄看,不得换卷、夹带、传条、示意、代考等,如有上述行为者,均按作弊处理。
3.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答辩纪律,将所有通讯工具关闭,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答辩教室。
4.答辩人员笔答结束后,才能离开教室。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答辩资格或答辩成绩作无效处理。
6.休息室、准备室、答辩室内禁止吸烟、乱丢垃圾,保持答辩场地的环境卫生,并注意个人安全。
附件1: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地图
公交:26路、40路到剑南大道北段站下。
成都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3年10月29日
蜀ICP备12017331号 | 网站访问次数统计:20609608
技术支持:天健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