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生源,在成都市六城区内已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1.材料准备
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由用人单位发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递交用人单位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材料审查
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到分中心盖章,并交至学校派遣。
3.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前往分中心确认到档情况、办理报到。
4.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5.办理报到(个人、单位)
持下列材料至分中心办理报到:
(1)《报到证》原件(高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由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 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城区生源,已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1.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2.办理报到(个人、单位)
根据系统指派,持以下材料到指派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证》原件(高校发放);
(2)《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由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 有效身份证原件。
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对引进人才的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 〕19号)。
二、办理对象
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六城区以外,且已就业的毕业生。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六城区内。3、《报到证》报到地址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三、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人事代理页面下载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4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入户申请
填写《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4份)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盖章,并将《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1份)交至学校派遣。
(三)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到分中心确认档案到达后办理入户。
(四)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五)入户所需材料(个人、单位):
持下列材料至分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上分中心: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迁移证原件;3、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二张;5、www.rc114.com注册下载登记表一张(本人签字,用工单位盖章);6、一张一寸彩照(背面注明身高、血型)。
上 学 校:1、报到证原件一份;2、迁移证复印件一份(学校加盖公章);3、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二张;5、www.rc114.com注册下载登记表一张(本人签字,用工单位盖章)。
四、特别提示
1、应届生入学前户口(省内的)未迁入高校者,现入户成都市六城区的集体户,可直接凭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用工单位接收证明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直接下户发迁移证。
2、网上注册时,户口迁往地址须详细填写。
3、在校期间有婚史的毕业生,须由学校及学校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4、户口迁移证一旦过期(毕业年限内),将无法在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毕业生务必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办理。
温馨提示
因此类业务涉及个人信息,应由当事人自行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代办的,请提前咨询具体工作人员,并在办理时带上当事人委托书,当事人和代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代理人系民办学校托管人员,还需要出具单位介绍信。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服务部门:教师管理科人力资源
联系电话:(028)86696600 86273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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